帮人取诈骗款也是犯罪,从犯认罪认罚可减轻刑罚-余干县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解读
一、案例检索信息
案由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
案号:(2025)赣1127刑初486号
审理法院: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
二、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
2025年4、5月间,马某甲、马某乙按照他人安排,多次到各地帮助取走诈骗资金。
5月6日11时30分许,马某甲驾驶黑色红旗牌轿车载着马某乙和马某丙来到某县,从洪某家取走27万元。此前,洪某被他人以炒股为由骗取财物,对方称会联系人来帮洪某兑换27万元人民币的U币。
5月5日,马某乙、马某甲和马某丙驾驶红旗牌轿车来到九江市浔阳区,马某丙在浔阳区姚家洼取走了曹某的6万元。曹某是被他人以买卖黄金期货为由骗取财物,对方让曹某把现金给一个疑似跑腿的人。
2025年4月22日18时许,马某甲和马某丙驾驶本田车来到南昌市西湖区某店地下车库,马某丙取走了徐某的5万元。徐某是被他人以投资中国原油期货为由骗取财物,对方让徐某把人民币换成港币,然后把港币通过线下交付汇到境外账户。
案发后,马某甲、马某乙被抓获归案。马某甲的家属赔偿了洪某7.2万元,洪某对马某甲予以谅解。两被告人家属均代为预缴了罚金8000元。
法院判决结果:马某乙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8000元;马某甲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
三、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
看到这个案子,很多人可能会疑惑:"我只是帮人取个钱、开个车,怎么就犯罪了?"别急,作为经常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,我来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关键点。
这个案子告诉我们: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,就是犯罪! 马某甲和马某乙虽然没有直接骗人,但他们明知是诈骗来的钱,还帮忙取走、转移,这就触犯了刑法中的"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"。法律上管这种行为叫"洗钱"的帮凶。
为什么帮人取钱会犯罪?
想象一下:小偷偷了你的手机,你明知是偷来的还帮他卖掉,算不算帮小偷销赃?同样的道理,诈骗犯骗来的钱,你明知是骗来的还帮他取走、转移,就是在帮诈骗犯"洗白"赃款,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法院是怎么判的?关键看这几点:
- 是不是明知是赃款:如果你真的不知道钱是骗来的,可能不构成犯罪。但如果你觉得"来钱太快不正常"、"对方身份可疑"还去帮忙,法院就可能认定你"明知"。
- 在犯罪中起什么作用:马某甲、马某乙只是开车、跑腿,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所以法院认定他们是"从犯",比主犯判得轻。
- 事后态度好不好:两人都如实交代、认罪认罚,马某甲还赔了钱取得被害人谅解,家属提前交了罚金,这些都让他们获得了从轻处罚。
- 犯罪次数多不多:马某甲多次帮忙取款,所以比马某乙多判了3个月。
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,一定要这样做:
✅ 第一,马上拒绝!
如果有人找你"高薪兼职"帮忙取钱、转账,说"轻松日赚千元",别信!这99%是诈骗团伙在找"工具人"。记住:天下没有免费午餐,更没有轻松赚大钱的"好事"。
✅ 第二,已经参与了怎么办?
- 立即停止:哪怕已经收了定金,也要马上退出,越早停止越有利。
- 保留证据:保存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,证明你是被蒙蔽的。
- 主动说明:尽快去公安机关说明情况。法律规定,主动投案、如实交代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
✅ 第三,如何争取从轻处理?
- 全力赔偿:像马某甲那样,家属帮忙赔偿被害人损失,取得对方谅解书,法院判刑时会考虑。
- 认罪认罚:不要心存侥幸,如实交代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,能少判几个月。
- 配合调查:提供你知道的线索(比如谁找你干活、怎么联系的),帮助抓住真正的骗子。
重要提醒:
- 别以为"我只是跑腿的""钱没进我口袋"就没事!法律看的是你是否"明知+帮忙"。
- 诈骗案中的"取款手""车手",平均判刑都在1-3年,还可能留下犯罪记录,影响子女考公务员、参军。
- 如果有人让你用自己银行卡收钱再转出,或者让你帮忙兑换虚拟货币(如U币),这绝对是高危行为,千万别碰!
最后送大家一句话:"帮人取钱一时爽,牢狱之灾悔断肠"。面对"高额报酬"的诱惑,多问一句"为什么选我?",很可能就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。遇到拿不准的情况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别等到戴上手铐才后悔。